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树立我处职工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特指定本制度。
一、全处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普通工作人员请假不超过两天,由科长批准,三至五天,由分管副处长批准,五天以上由处长批准。
四、各科(室)负责人和副处长请假由处长批准,处长请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各科(室)由科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每天登记一次。每周一上午将上周考勤情况报办公室,同意汇总保管。
六、假期已满需续假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七、根据工作性质,全体工作人员节假日也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