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信访接待制度
为了正确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维护老同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了解掌握老干部的信息和动态。
(二)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脱、敷衍、拖延。根据信访内容,可分直接办、转办及上报。
(三)要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慎重的处理每一件信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热情、耐心、仔细地听取老干部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
(四)建立信访档案,作好登记、审批和处理结果等材料的保存。
(五)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等有关情况透漏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六)对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将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办理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