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体检管理制

来源:   日期:2008-04-30  浏览数:

老干部体检管理制

一、 保健干部:

(一)保健干部由卫生厅组织每年体检一次,有学校医院负责,我处积极协助。

(二)给老干部发放体检用品,工作人员要详细告知体检人员有关内容及体检地点、乘车时间。

(三)合理安排车辆及工作人员,作好服务工作。

(四)体检完毕后,把体检结果及时送发到体检人员手中。

二、离休干部:

(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厅以下离休干部体检一次。

(二)提前打报告,争取体检费用到位,在上半年完成。

(三)积极联系医院,做好体检的准备工作。

(四)离休干部因病行走不便者,可到就近医院体检,拿发票回处理报销(不超过300元)。

(五)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送发到体检人员手中。

三、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体检按学校安排进行。

  • 本站访问量:  次     联系我们   |   天气预报   |   旅游知识    
  • 版权所有 : 太原理工大学离退休工作部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210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