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老同志的规定

来源:   日期:2008-04-30  浏览数:

慰问老同志的规定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根据我校的传统和我处的实际情况,指定本制度。

一、老同志因病住院期间,由处、工委领导或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探望,买慰问品标准掌握在70元左右,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

二、年终慰问病人,每年春节前集中看望一次,主要对象是长年卧床不起的病人、病情较重在家疗养的病人,以及孤寡老人和正在住院的病人,标准控制在100元以内。

三、80岁以上老人,每年进行一次统一祝寿慰问,慰问标准为100200元之间,物品由处里统一选购。

四、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困难补助,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补助名单,标准为200元,特困户可增至300元,名额控制在总人数的1%左右,如学校已补助的处里不再补助。

五、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由家属提出申请,一次性补助200元,特困户可增至300元。

六、以上开支均由离退休福利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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