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档案和有关手续由车队负责人统一管理。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停放单位制度,严禁车辆在私人住宅区及其他地方停放过夜,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公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任何人不得用公车练习驾车,不准公车私用,不得将公车停放在娱乐场所、酒店等场所。
4、车辆加油由车队负责人统一购买,统一负责。
5、车辆维修本着节约的原则,出现故障须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方可到定点厂维修,完工后需本人验收签字。
6、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假日出车需由处长批准,特殊情况事后要及时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一律由驾驶人负责并视其情况追究责任。
7、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出车。
8、严格落实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并将车辆存放指定地点。
二、驾驶员管理
1、加强学习,专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活动中饮酒或醉酒驾驶车辆。
4、遵章守法,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驾驶员出车时要尊重老同志,态度温和有礼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车停放在娱乐场所、酒店等场所。
7、每日按时将路单和车辆里程数报送车队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
9、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驾驶员交通安全会议。
三、车辆使用规定
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调度,提高效率。
2、根据政策规定,优先保证享受用车待遇的老干部,看病、开药、开会及其他各项公务活动用车。
3、车辆的使用一般只限于太原市市区内,出市区范围的用车须经处长批准并提前预约。
4、凡参加统一组织的学习、开会及其他集体活动,须经处长批准后,由车队统一安排车辆。
5、处里其他科(室)用车须提前申请,由车队根据车辆情况进行安排。
6、离退休老同志去世,尽力满足丧事用车。
7、享受每周集体开药的老同志,由车队统一安排车辆,按时到指定地点乘车(如遇特殊情况要另行通知),年老体弱者乘车须有家人陪同。
8、遇雨雪天气,年检、年审、司机培训、修车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出车。
四、出车补助规定
安全奖 200元/月
长途 15元/日
加班 8元/次
市内出车 0.5元/公里
节假日出车 40元/次
去火葬场 40元/次
五、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驾驶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2、驾驶人员因交通责任事故,根据车辆受损情况,承担责任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六、车辆配备与更换
1、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配备车辆,保证老同志正常使用。
2、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时,及时上报学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太原理工大学离退休管理处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