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管理制度

来源:   日期:2008-04-30  浏览数:

活动室管理制度

老干部活动室是老同志开展文体活动,陶冶情操,进行情感交流的场所。

一、活动室由离退休管理处办公室管理。

二、遵守活动室规则,不准大声喧哗,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文明文体活动。

三、活动室内有空调、电视机、影像播放设备及沙发、桌椅等,是活动室的固定设备,任何人不得将其外搬或借用。

四、进入活动室应举止文明,讲究卫生,杜绝不良言行。

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室内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活动室严禁抽烟、带宠物,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七、每天上、下午下班前,及时关闭全部电源与窗户。

八、加强安全管理,注意防火、防盗。

九、开放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

  • 本站访问量:  次     联系我们   |   天气预报   |   旅游知识    
  • 版权所有 : 太原理工大学离退休工作部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210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