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离退休职工:
根据万柏林区《关于做好分级分类管理精准防控的指导意见》(万疫防办〔2020〕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随着万柏林区企业复工复产、双返、“四后”的人员流动增加,全区疫情防控将面临新的局面,为进一步使防控工作有力、有效、有序进行,按照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希望广大离退休职工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以下事项,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最终胜利贡献力量。
1、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必须外出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从湖北(武汉)拟返并(返校)离退休职工,在疫情解除前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返并(返校)。非经批准擅自返并(返校)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做核酸检测,隔离产生费用自理。
4、从其他地区拟返并(返校)离退休职工,在疫情解除前,建议大家不要提前返并(返校)。如确需返并(返校)的要告知离退休管理处各区负责人并必须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登记,返回后居家隔离14天。
5、返并(返校)离退休职工要按照社区要求做好健康监测或居家医学观察,并向各区负责人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病症,请第一时间上报各区负责人和居住地社区,并按规定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6、疫情期间杜绝赴京上访。
7、离退休管理处各区负责人及家属院所属社区的联系电话如下:
各区负责人: 离休:李 浩 15513636929
北区:周 静 13934608978
西区:杨跟亮 13935108603
南区:韩文珍 13333431393
榆次:吕彦盛 15835048468
各社区联系电话:理工大社区:0351-6018847
晋祠路社区:15735020139
轻院巷社区:15735465100
附:
《关于做好分级分类管理精准防控的指导意见》(万疫防办〔2020〕48号)文件
《关于做好平遥县返(抵)并人员管理的通知》(并疫防办函〔2020〕74号)文件
离退休党委 离退休管理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