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实毕业年级开学后的学校封闭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关于强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封闭管理
1.为减少人员校内交叉流动,方便师生办事,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在每个校区设置一个行政办事大厅,安排各必要单位专人办公。其中,迎西校区设在清泽餐厅四层;虎峪校区设在图书馆;明向校区仍使用现有办事大厅。
2.在各学院设置固定办事点,安排专人办公,接待并统筹为师生办理学院各项业务。
3.各部门尽可能开展线上业务办理,减少校内人员流动与接触,做到师生只跑一次路,只进一次门。
4.对学校教务、学工、财务、后勤、资产公司等部门与学生密切接触的人员(包括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办事点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要做到校内封闭管理。
5.由后勤保障处在各校区学生公寓内设置校内封闭人员住宿区。
6.各二级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管理,禁止被封闭人员离开校园,如有违反者予以严肃处理。
7.未封闭管理的教职工,应尽量避免跨市区、跨校区流动。如在明向校区工作并已在榆次区分配公租房的教职工,要求必须在该公租房居住。
8.由人事处统筹,各二级单位对未封闭管理的教职工严格实行名单制“点对点”管理。教职工签订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自觉执行“家校两点一线”制度,离开“两点一线”范围,必须在当日向各二级单位上报行动轨迹,不得私自离开。
9.资产公司加强对所辖校内企业的人员管理,属于我校在编职工的凭工作证进出校门,其他人员在家办公,不得进出校园。
10.《太原理工大学本硕博毕业年级返校开学工作方案》中涉及到返校学生外出离开校园的规定修订为:
返校学生因疫情防控原因离开校园,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批,上报学工部(处)(本科生)、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批通过后,报防控办和保卫部(处)备案,按防控要求由专人陪同离开校园,并按要求按时返回校园。
返校学生因其他原因离开校园,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批,上报学工部(处)(本科生)、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批通过后,报防控办和保卫部(处)备案,方可离开校园,学生离开校园后,暂时不能返回(不能随本硕博毕业年级第二批一起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由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情况进行研判后,另行通知。
二、全面加强校园门禁管理
11.保卫部(处)应全面加强学校校园门禁管理,任何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返校学生和封闭管理的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校园。
12.学校职工必须持证进出校园,在编职工持工作证,非编职工持全校统一办理的出入证。办理出入证由各二级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出入证申报登记表》(见附件),并向校防控办提交书面申请,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办理。
13.来访、会谈等公务事项,尽可能安排在校外进行。如确有外来人员需要入校,必须由接待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校防控办,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校。来访、会谈等公务人员随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14.离退休人员非工作原因暂不得进入校园。如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校园,必须由对接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校防控办,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校。
15.食品外卖严禁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学校围栏等处收取外卖、快递。由学工部门牵头做好在校学生的宣传引导工作,保卫部(处)负责加强校门与围栏的管控。
16.强化校园车辆管理,除学校备案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严格执行审批管理办法如下:
(1)所有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保障车辆(包括:食品原材料、生活商品、快递车辆、垃圾清运车辆等等),需定车定人,校内接洽单位提前3天向校防控办申报,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人员及车辆入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审核批准后送保卫部(处)报备,由保卫部(处)进行通行审核,未报备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临时必要入校车辆(包括:医院药品、防控物资、维修车辆、基建车辆、送货车辆等等),需提前1天由校内接洽单位向校防控办申报,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车辆及司乘人员出入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核批准后送保卫部(处)报备,保卫部(处)根据报备情况按程序放行。
(3)外来车辆通行校门安排:明向校区、虎峪校区仍使用原通行校门;迎西校区西校门作为外来车辆专用通行通道,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外来车辆采取一车一开门、一车一抬杆、一车一登记措施。
(4)外来车辆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校园。
(5)救护车、消防车等急救车辆可以不经审批进入校园。
17.严格进行外来人员健康管理。接待单位必须对外来人员健康情况全面摸底核查,保证其入校前14天内身体状况健康正常,并且其健康码为“绿码”,方可提交入校申请。
18.外来人员入校1天以上,由接待单位按照要求对外来人员实行校内封闭管理。批准入校后,接待单位按要求做好入校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工作,因外来人员入校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接待单位全面负责。
三、科学进行人员健康管理
19.进一步完善“职工校院两级健康管理监测机制”“学生校、院、班级、宿舍四级健康管理监测机制”,严格执行疫情晨午检制度、日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
20.所有教学活动单班教室内不允许超过10人,双合班教室不允许超过20人,三合班以上教室不允许超过30人。开窗上课,保持通风。实验室采取有序限流管控措施,每间同时在室内人数不得超过10人。
21.所有室外体育场馆全部开放给学生使用,室内场馆暂不开放。如需开放必须上报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2.加强餐厅、公寓、教学楼的疫情防控管理,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与集中出入。
23.加强师生个人防护教育,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4.进一步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信息报告及处置流程如下:
(1)如发现发热学生(体温≥37.3℃),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防保科主任赵伟(电话:13934112180),同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赵伟将具体信息报告校疫情防控办主任张富强(13834566552)。
(2)学生所在学院派出辅导员,穿戴防护衣,做好个人隔离措施,全程陪同学生;第一时间指导学生前往就近的临时观察室,等候进一步就诊;公寓中心安排密切接触人员进驻隔离观察区。
(3)校医院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复测体温,填报健康信息流调表,同时根据病人的病情(精神状态、有无呼吸道症状)进行初步分析,决定是否呼叫120进行送诊。
(4)如需要呼叫120,由辅导员拨打120,并陪同学生前往指定医院就诊,120转运所需费用由校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付;如果不需要呼叫120,则由校医院派出专用救护车送至指定医院就诊。
(5)如指定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或留院观察,辅导员将诊断结果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校医院进行报告,同时请示防控指导员(迎西校区赵伟13934112180,明向校区王华平13935463868)确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6)如指定医院确诊为非新冠肺炎并允许返回学校,学生和辅导员自行返程,并将学生就诊情况报告值班医生(迎西校区电话0351-6010690,明向校区电话0351-3176120);如果学生需要在校医院进行治疗,联系校医院值班人员并收住校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在此期间辅导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在与学生分开后,可以脱掉防护衣放在随身携带的黄色塑料袋中,返回校医院并进行手部消毒,将黄色塑料袋交给医务人员置于医疗废物桶内,同时告知公寓中心决定解除隔离室的学生。
(7)若指定医院怀疑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阳性,立即通知学校防控办,同时启动一级响应,并将密切接触人员全部隔离,等待疾控部门进行逐一排查。
(8)辅导员与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向保卫部(处)进行报备,在校门口进行登记,以便返校。
(9)学生返回公寓,需要校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四、其他事宜
25.本方案将根据疫情防控和学校工作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