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老年集邮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太原理工大学老年集邮协会是离退休管理处领导和管理下的群众性文化团体。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全省集邮爱好者、邮学研究者,为发展集邮事业,丰富文化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努力。
本会及各会员概不进行盈利性活动。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普及集邮知识,宣传正确的集邮目的,倡导高尚的集邮品德o
(三)举办集邮展览和指导集邮活动。
(四)组织集邮学术研究。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太原理工大学离退休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提出建议或批评。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集邮活动。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邮学讨论。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
(二)定期向本会报告工作,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管理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理工大学老年集邮协会民主选举的代表、特邀代表和上届理事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通过或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聘请名誉会长。
(二)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审议本会工作报告和制订工作计划。
(五)审议和处理财务工作。
(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责。
第十二条 理事和常务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对不称职者,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费收入和处拨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理事会。